吴亮律师
通常而言,当公安部门认为对已经被拘留的人员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期结束之后的第三天起算,并在此后的最短期限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批核准。然而,在特别情形之下,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复请求的时间可适当延长,这一延长期限从一天到四天不等。如果涉案者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那么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复请求的时间则可能会进一步延长至最多30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通常公安局如果觉得那个被抓起来的人得关好久的话,他们会在拘留后的三天内,把这个请求送到人民检察院那里去审查看看能不能批下来。但有时候因为一些特别的原因,这个申请延长一天到四天也是可能的了。如果是那种流串来做坏事、不断地搞事情或者跟其他人一起干坏事的大坏蛋,他们就有可能被允许把申请提交到检察院那儿的时间延长到整整三十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解析:
通常来说如果公安部门觉得有必要逮捕某个被拘留的人,他们就得在这个人被拘留之后的三天内,把他的资料提交给检察院审批。不过要是遇到特别复杂或者严重的情况,提交申请的时间可能会延长到第四天。而对于那些经常犯案、流窜作案或者是跟团作案的大坏蛋们,提交申请的时间甚至能延长到整整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